阅读历史 |

第27节(3 / 6)

加入书签

的感激?不说这些了,喝酒,喝酒”封常清笑了笑,举起了酒盏。

几个月来,他在王洵身上投入的精力太多了。虽然不是亲自出面,可那些一个又一个的任务,由简单到复杂,都是费劲心思为这孩子量身打造的。害得他身边的幕僚们一个劲地说笑,问大将军是不是看上了小家伙,准备收其为义子,以便将来传递衣钵?前一种心思,封常清自问是没有的,王子稚当年对自己有恩,就凭这一点,自己也不能夺了他的子嗣。但后一种心思,封常清却着实存了一些,并且随着小家伙的表现越来越好而变得越来越浓。

通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与锤炼,不止封常清一个人惊诧地发现,王洵这个纨绔子弟身上,有着非常罕见的武将天分。过人的膂力和兵器拳脚方面的悟性尚且不论,单单是他能以如此年青的面孔,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将麾下那五十几个不同性格,不同出身的新兵老兵收拾得服服帖帖,并且能心甘情愿地执行他的每一道命令,就远非寻常人能做到。此外,王洵身上固然有着纨绔子弟的很多缺点,如怕吃苦,爱出风头,动辄就心生退缩之意等缺点;但是,他身上同样有着反应机敏,心胸开阔,仗义疏财等明显的优点。这样的人在两军阵前锤炼几年,肯定会变成一块绝世好钢。只要是个领军主帅,看到后就没有不欲得之而后快的。

敏锐地觉察出自家主帅心中的失落,周啸风等嫡系将领忍不住在心中暗骂王洵不知道好歹。半年前,安西军在怛逻斯河畔因为葛逻禄人的出卖而大败,中层将领折损严重。所以封大将军在奉命重整飞龙禁卫时,才向皇帝陛下提出了‘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,招募良家子入伍’的建议。这个建议的目的有两个,第一当然是为了给飞龙禁卫补充新鲜血液。第二,则是为了替安西军选拔英才。

如果王洵今天答应了加入封常清幕府,可以预见,用不了太长时间,这个天资甚佳的年青人将一飞冲天。而他选择留在飞龙禁卫军中熬资格,就等于自甘平庸了。也许这辈子能同样能升到一定高位,可没见过血的士卒,永远是个新兵。即便做了将军,也无法例外。

带着一点点的鄙夷和一点点的不舍,周啸风等人开始主动找茬和王洵拼酒。而王洵心里明白自己肯定会留在禁卫军而不是去上战场搏命,未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大伙这几个月来的关照,所以来者不拒,把借着各种由头找上门来的酒盏一碰而干。几轮酒喝罢,却又在机敏、仗义之外,为自己搏得了一个豪爽的名头。害得周啸风、李元钦等人心中愈发觉得不舍,看向他的眼睛几乎冒出了幽幽绿光。

酒宴在什么时辰结束的,王洵最后完全记不得了。只记得自己好像喝翻了许多同僚,并且把顶头上司周老虎彻底给灌成了病猫。在临趴在矮几上之前,他又看到了一个熟悉面孔。是当日跟李白等人一道写诗喝酒的岑参,不知道什么时候投入封常清幕府,居然成了一名负责管理往来文书的绿衣判官。

有岑参在,诗歌当然是酒席间不可缺少的内容。“上马带胡钩,翩翩度陇头。晓来思报国,不是爱封侯”当岑参挥毫泼墨,将一首边塞诗写就之时,王洵已经喝得醉眼涅斜,听着周围众军官齐齐拍打桌案,大声吟诵,自己心中不觉也豪情万丈,跟着众人的节奏举杯高歌,“ 晓来思报国,不是爱封侯。万里乡为梦,三边月作愁。早须清黠虏,无事莫经秋。”

不知不觉间,居然沉沉睡去。睡梦里,他看见自己身穿一袭明光铠,手持长缨,与周啸风、李元钦等人西出玉门。突厥人,铁勒人,大食人,一个长得青面獠牙,哇哇怪叫着扑上来。而自己则纵马长前,用长槊将他们一一刺穿,一一挑上半空。

前方刀如林,箭似雨,却没有任何人回头。

因为,自己背后,有一道巍峨的长城。

酒徒注:明天只能一更,要去医院。提前说声抱歉。另,王洵这个人物是不是没出息了些。不着急,他只有十七岁,会慢慢长大的。

春晓 (七 下)

春晓 (七 下)

梦中的情景是如此的令人热血澎湃,以至于醒来时,王洵还能清晰地听见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声。抬头看看窗户缝隙透过来的亮光,翻身坐起,披衣穿靴,从放在门口防火的木桶里边打来冷水,迅速洗脸,漱口。当凭着几个月来养成的习惯,迅速把仔细浑身上下收拾利索时,回头看了看馆舍里边另外两张空荡荡的床铺,才猛然想起来两位队副昨天下午就回家去了。为了弥补大伙在过年期间都忙于训练未能与家人团聚的遗憾,封大将军昨日刻意宣布,从今天起休假五日。除了他们这些队正以上级别军官外,几乎所有新兵老兵在听到消息后就立刻出了营。今天的晨操早已取消,整个新兵营七旅二队,只剩下他一个光杆队正,还因为昨晚宿醉,赖在军营里。

“看我这记性!”王洵懊恼地拍拍自己,苦着脸呻吟。卯时不到,外边的天还擦着黑,这个时间回家,根本进不了长安城!想躺下去再睡个回笼觉,他又觉得浑身上下都不得劲。四个多月的紧张训练已经在他精神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,以前只恨天亮得太早,如今却连多睡半刻的兴趣都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